第十四章
“再几天就要结婚的人,居然还有闲情逸致看小说?”“少罗唆,到底借不借?”
“借借借,不过看完后要还我喔!”
“是是是,一看完马上就还你,ok?”
拿著一本爱丽丝·葛兰特最新出版的小说,莎夏匆匆离开宿舍走向主堡,准备花三个小时k完它。
听说爱丽丝·葛兰特的罗曼史小说越来越畅销了,供不应求,常常一出书三天之内就卖光,总是要再版又再版才能应付所需,美国交换来的女sa至少有七成都在看,一般女孩子们就更别提了。
“莎夏!”主堡大门前,有人喊住她。“这份文件拿去签名,丹奥也要签,明天交给我。”
“哦!”自教务主任手里接过来一份文件,莎夏直叹气。
结婚真麻烦!
匆匆进主堡,再转进丹奥的办公室内,老样子,丹奥又坐在电脑前咬菸敲键盘,因为专注而眉心紧蹙。
一天起码有一半的时间,丹奥都守在电脑前不晓得在写些甚么东西,她也懒得问,反正猜也猜得出来,不是掰诗就是写词,不是悲愁就是哀怨,八九不离十,错不了。
“丹奥,又有东西要签名了。”
可是丹奥太专心了,根本没注意到有人进办公室里来,更没有听到某人的“轻言细语。”
“喂喂喂,我是你亲亲未婚妻耶!多少分给我一点注意力嘛!”十秒过去,见丹奥竟然还是不知不觉,莎夏忍不住白眼一翻,大吼“娘娘腔,签名啦!”这个字眼她可以叫,别人不可以。
“嗯?啊?哦,甚么东西?”终于注意到她的存在了,但依然是心不在焉的。
“我哪知是甚么东西啊!反正人家叫我们签我们签就对了。哪,这个,垫在这个上面签比较不会破洞啊!慢著,慢著,我帮你翻开,免得你像上次一样给我乱签在咦?不是那里啦!是这耶?”
莎夏惊讶万分地瞧着那本拿来当垫底的小说,丹奥已经在上面签了名,可是他签的是是她愕然拿起书翻开底页作者签名来对照丹奥的签名。
见鬼,居然一模一样!
这不就表示
不会吧!丹奥就是爱丽丝·葛兰特?
急性子的人马上想追问到柢“丹奥,你”忽而又噤声,眼珠子一转,悄悄欺身到丹奥背后看向电脑萤幕
哎呀呀呀,不是小说是甚么?
这天晚上,睡床上一人一边,莎夏在看小说,丹奥一手扶在脑后一手捧著金字塔奇闻看得正专心,莎夏偷觑他一眼,猜测他是在为小说找资料。
“丹奥。”这是呼唤亲亲未婚夫的轻柔细语。
“”“丹奥”这是呼唤石头的声音。
“”“丹奥!”这是差点拿小说敲他脑袋的低吼。幸好,在她真的把小说砸下去之前,丹奥终于有了一点反应,非常漫不经心的反应。
“嗯?”
“你的薪水是多少?”
“唔跟学校其他职员一样。”
外加每年六颗两百克拉的顶级钻石。
“有其他呃,兼差吗?”
“唔有啊!”“收入多少?”
丹奥说了一个数字,莎夏不觉吹了一声惊叹的口哨。
啧啧,当红作家的身价就是不一样!
不过这家伙也未免太谦虚了吧!老是说自己一无是处,其实用不著利用到他的天赋,他自己也能削到爆呀!
唉!真是没天理,没想到随便吃吃花、作作梦就能赚到翻!
“丹奥。”
“”“丹奥”
“”“丹奥!”
“嗯?”
“明天帮我签名。”
“唔!”
“两百本。”
“咦!”
当新娘出现时,除了新郎、新郎的父亲和挽著新娘进教堂里来的校长之外,每个人都掉了下巴。可怜原本要捧婚纱的花童两手空空不知如何是好,捧花的花童只好分一半花给他们,因为
新娘穿的是和新郎一模一样的白西装,哪里来的婚纱给花童捧!
不过这还不算甚么,当婚礼的程序在窃笑声中完成之后,新郎的脸色也开始发黑了,果然,就在他们即将要踏出教堂的前一刻,新娘的脚步毫无预警地突然停了下来。
新郎不由得暗叫一声:苦也!
下一秒,他已然被人悬空抱了起来,舒舒服服地躺在某人手臂中,而那某人,正是他的新任妻子。
由下往上看着新娘得意洋洋的笑容,新郎只想哭,而且一动也不敢动唯恐新娘一个不小心把他掉到地上去亲吻土地公,虽是满心不愿,但也只能憋著一肚子窝囊任由新娘抱著他走出教堂,迎向全符兹堡大学师生,还有数不清的摄影机、照相机。
在众人的惊愕狂笑声中,新娘更是得意非凡。
“尼基,你瞧,不要说背,我都抱得起他了!”原来新娘努力健身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一刻。
证明她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