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别再偷了
早几年,中美就知识产权谈判时,美国佬骂我们中国人是小偷,作为中国人肯定是愤怒万分,自然会愤然而起地回敬美国佬是强盗。事后,当我们关门自省时却发现国人的偷窃现状令人痛心疾首,明拿暗偷处处可见。而且这种偷窃之风非但不被人谴责,反而为人津津乐道,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一种偷窃文化。
肯定有人会指责笔者是危言耸听胡说八道,但在现实生活中只怕是我们自己做了鸡鸣狗盗之事都不以为然。
比如说当官的有私事想用车,十有八九会派公车。
比如说小孩想买文具,大人十有八九会说公司有,明天帮你拿回来。
比如说私事讲电话,自己的手机不用,用公家的电话讲半天。
比如说私人买日常用品要求开成办公用品的报销发票。
比如说到处收集出租车票和用餐发票拿回单位报销。
如果说上面的种种只是占小便宜的小偷小摸,不足以形成一种文化,但下面的种种却是影响深远,危害巨大了。
有一个业务员被单位派驻到异地推广本单位的品牌化学试剂,这个业务员利用公家资金优势和产品优势悄悄打开自己的生意局面,然后买通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偷出公家的产品配方,自己注册一个品牌跳出单位自己开了间公司做了老板,一年后,这个老板就有了百万身家,有趣的是这个老板的一个工人又偷了他的产品配方跳到另外一家企业,这是一个一偷就发财的实例,这种事可以说俯拾即是,在玩具精品市场厂家展销室,家家门前都贴有谢绝同行参观,面斥不雅的字样,为什么?怕别人来偷自己的创意,也就是都被偷怕了。
还有举不胜举的小偷作家和小偷歌星,偷了人家的作品来发表,偷了人家的歌说是自己的歌,这又是一偷就红的实例了。
鸡鸣狗盗的事是每个国家都存在的,笔者要说的是不要让偷窃成为一种风气和文化,比如说坐实了一个小偷作家,一个小偷歌星偷了人家的作品,我们是唾弃是全方位的封杀还是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炒作和追捧呢?前者是对社会负责,后者就是销赃和帮凶了,因为继续让小偷作家和小偷歌星红下去,那就是为社会树立了一个不良楷模,人人都想着一偷即发一偷即红,谁还去艰苦创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