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铁骑直入三千里
可是,无论你想不想,总有人会死去,在这件事面前连尊贵的皇帝都无法幸免,更不要说其他人。所以,胖子正飞奔在走向死亡的路上,鼓鼓囊囊的腹部有一处贯穿伤,不久之前,这里曾经插着一只雷矛,天下矛术精湛者无数,但最为出名的两位都在北沧,因为在广阔的草原上,那些草原牧民的孩子刚刚学会飞奔,就开始用手中的石子,木棍来驱赶羊群,练习这个,因为工具太简单,随手捡来的一只木枝,因为目标太多,睁开眼就可以看见满坡满滩的羊群,马群。
高居北沧十大高手第三的拓跋离歌,被北沧江湖称为“雷神”,雷神的兵器就是他从小玩到大的短矛,短矛长二尺有余,用莫斯罗山异铁打造,在拓跋离歌手里算是兵器,也算是暗器,或许称为暗器有些牵强,因为每当拓跋离歌掷出飞矛都要如雷般大喝一声,大喊在前,飞矛在后,算是明器吧!所以雷神的兵器就被自然而然的称作雷矛。
能和北沧有数的高手对决,这个胖子自然也不简单,何况他还是一对三,北沧武榜第三雷矛,第六霹雳手元丰,和鹰眼头子耶律识。
北沧十大高手中三人合围,还是给他逃了,虽然在他们看来胖子已经是强弩之末,被霹雳手一掌击中后背,肚子上被飞矛扎了个洞穿,胖子的气机已经开始紊乱。所以他们不徐不疾的跟在身后,这是草原狼的做法,草原人跟这些草原上最好的猎手学习了很多狩猎知识,所以他们认为狼才是自己的先祖。
李云道深知自己的伤势,如果仅仅是雷矛和元丰,他有足够的信心和能力摆脱围追堵截,可在草原上对上鹰眼耶律识,实在是一种不幸。这是这个草原上最狡黠的猎狐,迄今为止短短九个时辰,至少破坏了他两个逃跑线路,五个陷阱,他有狼一般对危险的嗅觉,鹰隼一般看穿伪装的眼睛,两个秦沧两国最大的谍子第一次交锋,李云道就败了,一败涂地,而且眼看就要输掉生命。
秋爽天高,没有遮拦的阳光格外的炽烈,胖子感觉血流有些加速,他需要一个可以喘口气的地方,所以他决定逃进霍陀城。
霍陀城很繁华,两万多人的小城街巷相接,四通八达,是草原上不多的几座可以长久居住的城市,尤其是自东西穿城而过的干道,使用巨大的青石板铺成,城内有专门清扫干道的老人妇女,为的是不让马粪留在石板路上,草原上的人不是讨厌马粪,而是这个城主讨厌,所以经常在这里走商的人都知道,管好自己的马,否则,这极有可能是它最后一次给自己干活,因为城主可能不会杀人,但杀起马来却毫不犹豫。
今天城里的气氛不太对,行人们小心翼翼的急行着,即使遇到相熟的胖友也只是快速地打一 下招呼。然后匆匆远去。
然而,城门却是洞开的,像一只择人而噬的猛兽的巨口,从宽大的城门洞里李云道甚至可以看到城内行人脸上略显紧张的面孔。这无疑是一个局,熟悉的味道,请君入瓮。
李云道叹息了一声,飞掠进城,如果真的走投无路,那也需要一点时间来处理伤口,那三位留下他是肯定的,可李云道从来都没有准备让他们能够全身而退。
东西已经送走了,没什么太大的遗憾了,不是他算计的不够,而是他高估了慕容铎的能力和人品,过分嚣张跋扈的慕容铎无意中露出马脚,掀开了帘子,漏出了自己,立即就被鹰眼盯上了。而且显然耶律识在第一时间就判断出这条大鱼的根脚,并没有打草惊蛇,而是远远的缀着,直到李云道走进口袋阵,才露出獠牙。一击即中。
李云道顾不得气氛诡异,穿街走巷,顺手将痕迹擦去。直冲城守府,掠进城守府之后李云道,很轻松的光顾了城守的卧室和厨房,在卧室里找到几条上好的老山参,厨房里却只取了少许干粮。然后快速的掠出后墙。
灯下黑的伎俩,在耶律识面前只能用一次,依照耶律识的谨慎,客栈,药铺显然已经是张网以待,而城守府自然是个好去处,一般人不会这么胆大,但李云道善于兵行诡道,前番藏在南院大王府上是如此么?所以,他必定会进行一番搜查,那么,李云道争取的就是这个时间差。
在一个一万多人的城池内藏身而不被发现,很不现实,可他现在却必须为自己争取到一点不多的时间,哪怕半天也好,喘口气拼起命来才有底气。
果不其然,刚刚落入一户破落农舍家的枯井中暂做栖身之地的李云道,很快就听到,外面马蹄声震,大约是以三十人队的侦骑为一组,至少有三十组,在大街小巷来回疾驰马上的骑卒佩刀却不负弓马鞍桥上挂着一只只矛囊,柔然铁骑呼啸着将街头的人流惊散,铁矛无情,提前已经获知一星半点消息的霍陀城居民都知道,军令之下,这些骑卒根本不会在乎挡在身前的是什么,一律统统推倒,击溃。
百战老卒爱惜马力,通常宁肯破费囊中北沧巧匠制成的飞矛,将惊恐的行人飞矛刺死,也不愿让胯下的大马受惊。这就是北沧人的想法,胯下马在某种意义上比家中的老婆还金贵。
李云道知道这样的搜索只不过是打草惊蛇的常规手法,并不在意,白胖的大手很稳定的将路上捎带的一葫芦老酒洒在身前背后的巨创上,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让他忍不住闷哼了一声。
京师长安,皇帝不合常理的突然摆驾兵部,以至于刚刚和小乔小拼了一场酒,大吵了一架的兵部尚书孟飞鸿不得不一边迈开两条腿飞跑,一边运功逼出自己体内的酒气。匆忙中甚至没想到把酒气排出身体,袍服上的酒味儿岂不是更浓。
等到皇帝和高岚一前一后走进大门,孟飞鸿才感觉到有些不妙,已经来不及处理了。
皇帝却似乎没有兴趣追究这个,径直走到北境沙盘跟前,这个沙盘是在孟飞鸿指点下,从北境回京的五十铁卫亲自动手制成,大小比例都是与实地几乎相近无差。
皇帝没有绕圈子,指着桑干河以北,北沧的乌拉哈山脉的察布城和附近的几个大悉惕大帐,沉声说道:“从云州到这里几天?打垮这里需要几天?”
孟飞鸿一愣,没明白皇帝的意思,但实打实的在北境放马斩敌多年的他,顺着皇帝的指尖大致看了一下,脑海里便自然形成了一幅行军作战图。“一万五千骑,双马,两天两夜,算上沿途顺手收拾周围的大帐,四天,能到察布城下。可是,察布城如果封城不出,很难在北沧援军到来之前,全军撤出。如果只是打一打虚晃一枪,五天半。这是队伍停留的最长时间。”
“要是真打呢?”
“陛下,轻骑千里奔袭没有攻城工具,便是将士们不惜死,可城里有六千北沧军士,得不偿失啊!”孟飞鸿快速的思酌了一下答道。
“要是死战呢?”皇帝第三问。
“死战?”孟飞鸿扭头望向高岚,高岚摸了把胡子微微地摇了摇下巴,意思是别问我我也不明白。
孟飞鸿脸色微微有些潮红。
“陛下,一万五千精骑,三万匹战马啊!”
“哪一名军卒,哪一匹马朕不比你明白?朕的内库都被搬空了,你以为朕不疼么?”皇帝的声音不大,但听得出他很烦躁。
“如果能不强攻,围点打援,能拼掉一个万人队!”孟飞鸿没有继续往下问,而是回答前一个问题。
“怎么才一个万人队?”皇帝皱眉道。
“六千拼一万,然后,九千铁骑吃掉必定出城夹击的察布守卒!战损乐观的话只会有两千。计算好的话,还有,还有三分之一的人可能活着回到大秦!”孟飞鸿小声说道,说完之后慢慢低下头颅,不敢让皇帝看到他通红的眼眶。
“好!就这么办,给你调了黑衣卫的飞鸽,拟令发兵吧!不用送了!”皇帝扭头走了出去。
高岚走的时候轻轻的拍了一下孟飞鸿的肩膀:“孟尚书,皇帝并不比你好受!”
等到御驾走远,孟飞鸿狠狠地一拳砸下,将沙盘前的一条柳木圆椅砸成粉末,脸色铁青。
第二天寅时,一支万余人的大秦铁骑自云州东悄然扎入草原,在两个百人队斥候的带领下,轻而易举的撕破乱营,元山一线守军防线,沿着乌拉哈山脉西麓不惜马力日夜狂奔,沿途之上,逢寨灭寨,逢城屠城,每到一地除了一两个俘虏,根本不留活口,一路血腥,整个东部草原风声鹤唳。
当北沧军机处经过各路消息汇总,快速的推演,发现这支队伍的目标是完颜皇后的家乡察布的时候,这支队伍已经距离目标一百二十里。
大秦毫无征兆的发动了战争?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力,直取攻敌之所必救?这一着是谁也没有料到的,所以政堂上无谓的争吵给这支队伍又赢得了一段宝贵的时间。
当最近的那颜儿和突拔赤力两个部落的一万一千草原猛士匆忙集结来救察布城,却被在到达察布之前就悄然分兵的秦军打了一个伏击加阻击,以六千悍卒伤亡殆尽为代价,牵制住援军,另一路先将出城夹击的耶律莫泰打的几乎全军覆没,而后挟大胜而来的八千秦骑,以摧枯拉朽的气势,在古厝峡口将两个大部落的草原雄鹰的头颅铸成九座巨大的京观的消息传来,北沧姗姗来迟的五路主力才启动合围之势。
然而,狡猾的秦人不退反进,在古厝峡替换了北沧军服的秦人根本没有返回察布空城,而是迅速继续前插,斜斜的插向西面的坎博尔忽湖,在斩杀了猝不及防的当地大悉惕诺姆多的两个千人队之后,富庶的诺姆多部落给秦军补充了粮食和马力,酒足饭饱的秦人沿着继续向西北延展,在广和洞,疙瘩山,鸿矛镇兜出一个巨大的半圆,然后以一个很突兀的直角反折掉头在曹碾和管家堡之间诈开营门,偷袭了京多西大营,飘然远去。在大青山山脉消失不见。
北沧一片哗然!
在这趟长达二十一天的三千里长途奔袭,跨越了整个东部草原,在五路大军的追赶下,一万五千铁骑一路杀戮,足足有六万军卒,部落,和游牧家族死于非命。
更为夸张的是直到五千多秦军消失在大青山山脉,北沧的谍报和军方的斥候仍然搞不清楚这支队伍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北沧国主耶律休哥暴跳如雷,在霍陀城追捕李云道,被匆忙召回鹰眼统领耶律识,被骂了个狗血淋头。北院大王,各个持节令更是被国主羞辱成围栏里咩咩叫的小羔羊,这些自诩为草原狼一般勇猛智慧的汉子们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塞在裤裆里。
等冷静下来之后,耶律识仿佛意识到什么,星夜兼程返回霍陀城,将霍陀城一寸一寸的挖遍,才明白大秦皇帝这手笔简直太大了。
因为有人送给他一张纸笺,上面画了一堆冰冷的硬屎,耶律识不禁苦笑,这个胖子还真狡猾,自己的反应有些太迟了,还真是吃屎都赶不上热乎的。
李云道输了一局,但大秦皇帝为他扳回一局,下一次,面对这个胖子的时候耶律识也不知道,会是怎样的局面。放虎归山,后患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