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欢喜宫

手机版

欢喜宫 > 其他小说 > 时光掠影 > 第六十四章 小人得志

底色 字色 字号

第六十四章 小人得志

    第二天报名后,她在家里开始了紧张的复习。寂静的窗外,暖风瞬息掠过,将满天的阴霾吹得烟消云散。孙晓红默默地打开书本,眼前豁然开朗,那种久违的书香,徐徐地缭绕着她的周围,她望着书页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字迹,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这次考试,名额有限,看着那些虎视眈眈的竞争者,她也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去报名的。不过,有家里人的支持,她心里还算挺有底气的。一个月的复习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她起早贪黑地读写,也想利用这短暂的时间,为的就是给自己一个满意的交代。

    也不知道丽阳从哪里听来的小道消息,她特意跑来家里告诉晓红,说这次考试的名额已经内定了,她就是考了第一名,也是给别人铺路。孙晓红撇撇嘴,并没有把她的话放在心上。

    这次考试,已经备受上级领导关注,况且乡政府已经把网撒到了每个村镇,考试的时候,还有上面领导亲自督导坐镇,形势这么紧张,有那么多人前来报名考试,谁要是敢在风口浪尖上营私舞弊的话,那不是自己找栽吗?因此,孙晓红并不相信人们以讹传讹地谎报机情。

    考试那天,考场就设在胡同对面的中心校里,孙晓红默不作声地夹在人群里迈进校门。她充满自信地在考场上准确无误地答完所有的试卷后,又从头到尾地检查了两遍,卷面上的题并不难,一切得心应手。她暗自欣喜地走出考场,站在明媚的太阳底下,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三五成群的考生们,陆陆续续地离开了学校,孙晓红也随着人流往前走,可她往前没走几步,无意间一回头,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影子,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慢慢停了下来,朝她这边望着。

    孙晓红心里一怔,马上转过脸来,加快了脚底的速度。这个人她认识,就是那天晚上妈妈逼着她相亲的那个男生。不过,他浑身上下的打扮都跟那天晚上的打扮竟然大相径庭,看起来一本正经的样子,脑袋上那些赤橙黄绿青蓝紫似的跟抱窝鸡一般的发型,也改成了干净利落的清新造型。看来,这个人平时很会伪装,他恶心自己就算了,还出来恶心别人,也不知道居心何在。无缘对面不相逢,孙晓红平时最讨厌这种人,她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这句话还形容他,不知道是不是有点儿过分。

    很多事情,都不需要去理解,也不需要解释清楚。既然两个毫不相干人做了同一件毫不相干的事儿,就不存在着任何关联,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还是各自相安无事最好。

    孙晓红快步往前走,那个男生立在原地,一直看着她大步走出校门,才默默走出校门,朝相反的方向离开。

    几天后,考试的结果在学校的展示板上得以公布,郭艳梅顺理成章地考取了第一名,而孙晓红依然名落孙山。这天壤之别的榜单,令她感到十分可笑。孙晓红想起她从考场上出来遇见郭艳梅的时候,她当时,还特意跟她对了一下答案,她试卷上有那么多道题都答得不对,怎么就稀里糊涂地得了第一名呢。这个时候,她才想起丽阳对她说的那些话,她终于相信不堪的谎言背后,竟然会有这么阴暗的事情,居然在众目之下能掩人耳目。

    为了能确定一下自己准确的分数,她亲自去了一趟学校的教导处想看看自己的答卷,可回馈的结果却是:学校只能公开成绩榜单,却不能公开卷面分数。她碰壁之后,终于脑清目明,只好闷闷不乐地回到家里,郁闷了好长时间,才把自己从阴暗的角落里解放出来。经历这么多不公的事情之后,她也变得愤青起来。

    几天后,当郭艳梅满怀欣喜地把她要去中心校上班的消息告诉给孙晓红时,她一点儿也没有感到惊诧。为了一个本该属于自己的名额,跟自己的同学反目成仇,就算争个头破血出也没有那个必要,谁让人家的老子有权呢!原来这句话是当笑话听的,现在看来,她也只能拍拍脑袋想想前因后果,连自己都感到自己愚蠢。自己没钱,没势,没地位,要想出人投地,就得离开这块俗得掉渣的地方,去外面的世界闯一闯,也许就会有不同的天地。

    可是自己的翅膀还没有长满羽翼,怎么到外面的世界里去飞翔?明人不跟愚人置气,能忍的时候,还是忍耐着点吧!

    观阵清,入阵迷,吃瓜的人只知道胡乱起哄,他们并不知道内情,就一阵风似的瞎传。这满城风雨的消息,不径而走。无疑对孙晓红来说,又是棒打一片。然而,孙晓红一点儿也不感到意外。村子那么小,村中仅有的那几个高门子弟,都快挤掉门牙来争抢的这几个特别金贵的名额,它怎么就能轻而易举地轮到自己的头上呢?已经内定的事情,她就是想不开硬想也没办法。

    毕竟狼多肉少,学校内部子女都安排不过来,有些人竟然背地里请客送礼,打通各种渠道,明争暗夺地使用各种方法,就算自己的考卷得了高分又能如何,还不是花了一笔冤枉的报名费,盲目地陪着这些整装待命的人选,避重就轻地走了一个遮人耳目的过程而已。

    斗大的雨点,若是真的砸在了自己的头上,那才叫意外呢!不过,没考上更好,听说他们考上八年以后才能转正,谁也不能料想八年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孙晓红也想好了,自己就是花钱买了一个教训,看看自己以后还能不能再上当受骗。

    别看郭艳梅把这次考试看得很重,那是她爸已经事先早都安排好的。孙晓红没有灰心,她觉得用这种方法鼓励自己,也是一种促进。郭艳梅当然高兴了,有了这份工作,最起码她不用参加高考了。

    也不是孙晓红瞧不起她,像她这样的人,看着好像挺高明的,可她斗大的字没识两挎兜,一瓶不满半瓶子乱逛荡的人,能被她爸安排到学校里去教学,那不是误人子弟吗?

    如果,郭艳梅之类的人,要学历没学历,要经验没经验,她们要是在学校里能教出好学生来,那走到胡同里,拿块儿大饼子扔给大黑狗吃饱了,再拉去训练训练,恐怕它都能去教小学生做数学题。

    人不如人,技不如技,就没有必要跟人争长短高低。人家郭艳梅拼的是靠山,拼的是势力,即使自己没有实力和能力,似乎也能有恃无恐地立足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郭艳梅家里有个善于给儿女铺路的爸爸,她在人前如果不骄傲自大,那就不是她了。

    就如某些人而言,心,原来是红的,眼睛是黑的。可眼睛一红,心就黑了。所谓商人霸市,车匪霸路,泼妇霸街,常人都不敢惹,他们因缺少了约束,管它南北西东,更加放肆。

    郭艳梅当上老师后,整个人都变得张扬起来。她每天挎着一个杏黄色的手拎皮包,身穿一套咖色的时尚女装,她把自己打扮得斯斯文文的模样,踱着方步,趾高气扬地进出于中心小学校的大门时。那高傲的眼神,简直不可一世。

    更让人恶心的是,她明明是踩了孙晓红的肩膀,用极其不正当的手段,冒名顶替孙晓红的名额进步的,可她平日里再见到孙晓红时,竟然用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来贬低她。有时候,孙晓红在胡同里和她走个对面,她竟然像不认识似的,还故意把头仰得很高,好像谁欠了她一大笔钱不还似的一脸怒气。

    孙晓红见她这么势利,也毫不在乎,兔子蹦得再高,也跳不出笼子那么大地方,为了争抢一个朝不保夕的饭碗,来满足一己之利,她这么做,也没什么好下场。

    人这一辈子,谁也不能把谁一碗水看到底,张开眼睛瞅瞅,马粪蛋子还有发烧的时候,更何况自己还没有落魄到山穷水尽的地步,连三岁的孩子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有啥可张扬的?真是小人得志。

    在孙晓红的眼里,原来的那个郭艳梅不见了,为了某种利益,她改头换面以后,就变得有些飘飘然了,飘得可能连自己姓啥都给忘了。

    可能在农村创建中学浪费资源吧,这年春天,乡里仅有的一家农村高中也解散了。村里大多数的孩子,因家长花不起高额的费用,他们读完了初中就被迫辍学,就此流落到社会上,有的在家种地,有的进城学手艺,有的外出打工,还有整天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的,整天惹事生非的也大有人在。

    还有一些被潜移默化的家长们,不想让孩子小小年纪就荒废学业,他们不惜一切代价,把孩子们送到城里的高中就读。因此“陪读”这个怪异的名词,就成了一种望子成龙的标签,在学校的周围随处生根,遍地开花。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推荐本书加入书签

设置

字体样式
字体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