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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捡到一只流浪狗 作者:靠靠

    分卷阅读32

    ,跟两年前一样,一点没变,爱猫成痴。最后余宁毫不留情打断他对黑猫满怀眷念的长篇大论,说如果黑猫回来了,务必告诉他。

    欧威满头雾水地送走了余宁。

    找不到黑猫,余宁也就放弃了。老实说,他也没有精力去做别的事了。现在每天早上上班前去便利店买个早餐,以及下班后到便利店晃一圈已经成了他一天里最重要的活动。他这样频繁地出现,成了便利店的常客,店员们都叫他“余先生”,连阿黎也是。

    “余先生,你好,又是买泡面?”阿黎问。

    “恩。”余宁把手里的泡面放到柜台上,准备结账。

    阿黎转头看看店里,突然把泡面拿下来,放到柜台下,说:“不好意思,今天这个不卖。”

    余宁愕然。

    阿黎笑了,灿烂至极。那头浓密的黑发跟余宁记忆中的金发重叠起来,灿烂的笑容也重叠起来,心脏仿佛要化了。

    阿黎从柜台后走出来,拉着余宁的手臂出了便利店,指着不远处的小街说:“左边数过来第二家,他们的面很好吃哦,现做的拉面,非常好吃!”

    “不要老是吃泡面,”阿黎低声温和地说,“那是垃圾食品。”

    这次小小的关心事件,让余宁开始生出不切实际的幻想。他想,也许这真的是余本,余本失忆了,但他们曾经那么亲密,余本说不定会想起他的。

    他开始认定阿黎就是余本,虽然心里明明知道这样的认定毫无根据。但阿黎越来越灿烂的笑容跟温和的关心言语让他这种认定在心里扎了根,无法动摇。

    余本离开的这两年,余宁有过觉得非常孤单的时候,也有过无聊空虚的时候,可那时候那些都是能忍受的。奇怪的是,他现在却无法忍受下班后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他想着便利店里的青年,心里涨满东西,跟十几岁的小青年一样,一秒钟都坐不住。这太奇怪了。

    余宁有时候会觉得有点恐惧。

    他已经绝望过一次,那滋味不是不能熬过来。现在阿黎的出现又给了他新的希望,如果这新的希望再消失一次,那——

    他不能保证自己还能再熬过来一次。

    太过频繁的购买次数,余宁自己也觉得不太好。有时候实在找不出借口买东西,傍晚的时候他就下楼散步,在小区的草地上坐一坐。从草地的那个角度,能稍微看到便利店的收银台。有次余宁出了神,一直坐到阿黎下班。他走到余宁面前,问他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去。

    余宁这才回过神,一看时间,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

    “你这么晚下班?”余宁问。他出门上班前,阿黎就在便利店了,现在这么晚才下班,一天工作时间十几个小时,怎么受得了。

    “便利店,没有办法啊。”阿黎笑着说。

    之后阿黎并不急着离去,他坐到余宁身边,跟余宁说了一会话。

    离开的时候余宁鼓起勇气问阿黎来自哪里,阿黎笑着说,“我是本市人啊。”

    渐渐地,余宁开始发觉,也许、大概、可能——阿黎对他有好感,不是那种朋友的好感,而是那种情人的好感。只要他在草地坐着,阿黎下班后总会过来跟他说会话。只是说几句话,比如今天天气很热,或者今天店里生意不怎么样。阿黎并不是特别擅长交谈的那种人,但他的笑容、神情都是那么温和,只是与他待在一起就很舒服,即使什么都不说。

    余宁去买东西付账时,有那么一两次不小心碰到阿黎的手,阿黎总是快速缩回,而后满脸通红。那种又纯情又可爱的表情,跟余本一模一样。不,他肯定是余本!

    只是余宁不明白,余本怎么会忘记他?余本怎么会回到人类世界?余宁不止一次旁敲侧击问过阿黎的家庭情况,阿黎说他父母已经过世,现在自己一个人租房子住。这情况跟余本一模一样。然而阿黎的话语中,完全把自己当成一个人类。他工作,并且还上夜校,一周有三次课,学做面包。

    “我想开面包店!”阿黎高兴地说,“需要很多钱。等我学会了做面包,又存够钱,我就去开面包店。你来吃面包,不要钱。”

    这样孩子气的话语听得余宁心神一阵激荡,他压抑了很久才抑制住自己掏出钱包把所有银行卡都拿出来献给阿黎,说都给你你去开面包店吧。

    有那么一两次余宁几乎要问出口,“你是不是余本”,但他又忍了下来。余本是不会无缘无故装作不认识他的,也许真的失忆了。而他为何失忆?如果余宁告诉他他本来该是只狗,又会不会对他现在的生活造成影响?

    余宁一点险也不敢冒,现在这样就很好,这就足够好了。

    这两年来余宁从没这么快乐过。

    自从说过学做面包的事,阿黎从夜校上完课的隔天,总会带一些在学校做的成果来给余宁试吃。余宁知道他很聪明,那些蛋糕、面包做出来都很成功,样子漂亮,味道可口。某一次吃完一块巧克力慕斯,余宁忍不住说:“你开面包店吧,我投资。”

    阿黎只是腼腆地笑着:“还不行,还要再上课呢。”

    余宁知道他对阿黎来说是特别的,每一次样子最漂亮的蛋糕,总是留给余宁。便利店的其他人只能分到一些不是那么完美的成品。有次夜里阿黎下班后,竟拿了一朵玫瑰花送余宁。真的是玫瑰花,火红的、美丽的玫瑰。夜色里看不清他们两个彼此的表情,余宁拿着那朵花,喃喃问:“为什么送我花?”阿黎吭哧吭哧喘了半天的气,最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跑走了。

    第二天余宁等到阿黎下班,递给他一大袋东西就走了。袋子里是他给余本买的衣物,这两年里他跟强迫症一样,看见余本可能喜欢的东西就忍不住要买下来。他出现后因为不记得余宁,余宁本来不想把那些东西拿出来的。可那朵花摧毁了他的决心,他把那些东西一点点拿出来,塞给受宠若惊的阿黎。

    阿黎坚持送花给余宁,一个星期后,他终于羞涩地提出邀请。

    “一起去看电影好吗?”

    阿黎是想跟他约会吗?余宁猜不透。从前的余本,不是懂得这些的人。搭讪,送花,邀约,这些举动余本都不会做,但阿黎却会。

    余宁当然一口答应看电影的事,阿黎看上去高兴极了,还有些激动。

    看电影的那天,他们两个就像刚谈恋爱的小毛头,约在电影院门口见面。余宁不想承认,但他确实特地打扮过。衣服跟鞋子都是新的,甚至特地跑去剪了头发。而阿黎穿了余宁给他买的绿色格子衬衫,青春洋溢。余宁看见他的第一眼眼睛就直了,只想扑上去撕掉他衣服。

    两人见了面,竟然哑了声说不出一句话,闷闷进了影院。

    电影演了什么内容余宁一点也没看进去,他只注意旁边的阿黎了。电影是个爱情电影,进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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