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〇章 表姐大学闺蜜来啦
省钱可是钱意与生俱来的好习惯。经常发生爸妈给钱意100块钱生活费,然后一周过去了,100块钱一分钱都没花掉。
这倒不是钱意啥都不想买,而是买啥都有人提前买单,这搞的钱意都不知道该怎么花钱了,所以他对钱没啥兴趣。
林森很了解钱意,知道钱意这人其实生活很没趣味的。
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游戏,一天到晚都不知道在干嘛,就一天过去了。
林森酒也喝,烟也抽,游戏也打,不过都没什么瘾头,真正的好学生从来不是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面的,其他方面也能够玩得很好。
比如游泳这件事情。
林森记得自己曾经拼了命的努力,终于在全校的游泳比赛中获得了第1名。
那可是冠军啊。
但是林森一点感觉都没有,因为那天他被前女友分手了。
林森就眼睁睁的看着六个自己的前女友,手捧鲜花,笑颜如花的簇拥着作为探花的钱意走上了颁奖台。
所有幸福都是别人的,跟我没有半点关系。
对林森来说呢,他从来不是踩两条船的人,是一个相当本分的老实人。
获得一只前女友,对林森来说就像是流水线生产一样,非常的迅速,当被分手以后就很快会有其他女孩子找到林森,然后说我想成为你的女朋友,这就成功了。
过一段时间,可能是当天晚上,有可能是明天后天,也可能是几个星期,反正林森就会被女孩子主动的分手。
林森思考了很久,都想不出来哪一个前女友是坚持超过一个月的。基本上前女友的保质期都只有一个星期的样子,林森早就习以为常了。
钱意为什么会觉得林森这个死胖子在魔都大学那4年,至少也能谈上七八十个女朋友,就是因为这些事情都是钱意亲眼所见的。
钱意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林森这个胖子会拥有这么多的女人缘,有这么多的女孩子愿意主动的追求他,成为他的女朋友,真的是太让人羡慕了。
林森真的是货真价实的人生赢家啊。
经历了外面的风吹雨打之后,林森还是觉得待在钱意身边,才能让生命拥有真正的意义。
最关键的还是林森靠自己真的找不到漂亮的女朋友啊,这想起来真的让林森热泪盈眶。
钱逼王想怎么装逼都没问题。
反正胖爷的心早就已经死掉了。
因为才回到雾都没几天,所以林森并没有发现一个很奇怪的事情,那就是不知不觉当中他生活里面的所有闲暇,都被那一群前女友给承包了,没有机会接触到新的女孩子。
林森这人如果不看脸不看体重的话,绝对是一个优质男青年。
魔都大学的优秀毕业生,个人能力超群出众,能够获得跨国公司百万年薪的工作岗位认可,能说会道不要脸。
有机会要上,没有机会创造条件要上。
像钱意这种正人君子,是想象不到林森这种渣男的快乐的。
那是真的快乐,双倍的快乐。
哈哈哈。
想到这些开心的事情,林森就觉得跟在钱意身边不要钱也都是没有问题的啦,没有关系的,他心甘情愿的还可以再坚持1万年。
今天晚上林森已经跟一位6年没有见过一面的前女友约好了网吧,准备一起带着身份证去打升级赛,如果很晚的话,林森就绝对不回家了。
林森游戏也玩的很溜的,高手就是高手,强者就是强者。
“胖子,快点过来给我煮饭。”
“好嘞,这就过来。”
林森兴冲冲的就给钱意打下手去了,乐在其中,美滋滋的。
钱意坐在那一锅党参当归枸杞炖老母鸡前,已经能够闻到香喷喷的味道了,小火慢炖了这么久,味道肯定好极了。
钱意伸手,摸了摸猪头。
八斤非常友好的用猪鼻子蹭着钱意的手掌,看起来非常温和的样子。
钱意打量着这头猪,除了猪头是黑色的,其他地方都是白色的,还是蛮有特点的。
看在大家都是6月6号生日的面子上,钱意暂时放下来把这头猪做成烤乳猪的想法。
主要是钱意还不知道烤乳猪该怎么做才是最正宗的,决定去研究一下相关的菜谱。
钱意拿了一个勺子,打开锅盖,舀了一勺汤,吹了吹,然后慢慢的喝着。
嗯,怎么说呢?
味道四平八稳吧,回味感觉让人有一点点油腻过度的感觉,药材的味道好像有点盖过鸡肉的味道了,似乎有一点点清苦。
应该是当归放多了可能。
想了想,钱意从口袋里面摸出那个铜葫芦,随意的把玩着,然后捏着铜葫芦,咚咚咚的敲了敲不锈钢汤锅。
钱意打量着铜葫芦,能清楚的看到碰撞的地方又凹进去了,这玩意儿也太脆弱了吧,都不知道是哪个奸商做出来的。
好奇心让钱意是很想把这个铜葫芦四分五裂的,进行切片的科学研究工作,可是钱意又很担心,真的玩坏了的话,就没有这么神奇的超级美味机了。
不过钱意一想,就算没有超级美味机,对自己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吗?
想了很久,钱意觉得没啥影响。
虽然超级美味机用美味基因波搞出来的食物确实是非常的美味,是钱意很少吃到过那种超级美味。
但是只要钱意乐意,有的是女孩子愿意请他去吃这种好东西。
只是钱意自己心里还是有数的,如果这种好吃的吃多了,平时饭菜就会不习惯,然后就会被女孩子钓上钩,骗回家里。
那样子自己就找不到想要的那种甜甜的女朋友啊,所以钱意经常都是拒绝的。
“超级美味机,厨神就是你。”
钱意轻声的念着咒语,感觉不到这个铜葫芦有发生什么奇怪的变化,但是他知道眼前这一锅老母鸡汤已经焕然一新。
再次拿起汤勺,钱意舀了一勺汤,吹凉以后,小口小口的喝下去。
人类这种动物很贱格的,如果遇到的惊喜太多,就没有那种惊喜的感觉了。
钱意最近吃的都是这种顶尖的美味佳肴,所以对于这一锅美味的鸡汤,已经有了先天的抵抗能力。
关键还是钱意很清楚,自己以后想吃就吃,想吃就吃,不用等不用买,想起来就爽翻了。
喝下鸡汤过了几分钟,钱意忽然感觉全身有点暖洋洋的,仿佛有热气从身体里面涌出来。
咦?这个鸡汤真的有这么补吗?
钱意又喝了一勺鸡汤,清清楚楚的感觉到自己真的在全身发热,有汗水流了出来。
“这汤也太补了吧,我这么健康还是不喝了。”
钱意的视线难以避免的看上了林森,看得出来,胖子还是有点发虚的,还是有一点比较清楚的黑眼圈。
“木头来喝汤了,这个汤真的很补,你能喝多少就喝多少吧,看你身体虚的不行。”
“来了,来了。”林森端着一碗白米饭过来,就要递给钱意,然后被钱意拒绝了。
“我刚吃过午饭,现在不饿,你吃吧。”钱意很好奇啊,林森这个大胃王究竟可以吃下多少?
好奇,是钱意天生的爱好。
林森看了钱意一眼,就着白米饭就开始了狂吃,吃啊吃啊吃啊吃。
超级好吃,太好吃了。
嗯,作为一个魔都大学的尖子毕业生,林森觉得自己不能用语这么普通,应该要更加的玄妙一点。
这个东西哪怕是帝王将相也是吃不到的吧,就算是那些有钱人家也是没有这个福气的吧。
如果每天的生活都可以如此的有滋有味,林森就觉得要个毛线的前女友,全部都拿去换好吃的。
虽然只是跟钱意又待了几天,可是林森已经发现了这种超级好吃的东西钱意每天只会做一次,甚至偷懒都不做。
唉,想想也是正常的嘛,毕竟太好吃的东西吃习惯了,可能也就没有那么好吃了吧。
哇呜,我要努力吃吃吃吃吃,一点都不剩下,剩下的都会被卖掉,那就没有胖爷我的份了。
“大钱,你这个汤有点够劲啊,我感觉全身都热乎起来了。”
林森呼啦呼啦的喝着汤,吃着鸡肉就着白米饭,胃口大开。
钱意安静的观察着林森,发现林森的脸色变得越来越是红润,然后突然冷不丁的林森鼻血就流了下来。
“胖子,你流鼻血了,好像这个药膳确实是有点滋补过头了。”
钱意还想再说两句话,电话却突然响了起来。
喵了一眼,一般不认识的人打电话钱意都是直接挂断了。
如果你有勇气再打第2遍的话,钱意就会接听,9成以上的这种未知来电人的情况拒绝一次以后就不会再打第2次了。
这也是为什么钱意经常把手机关机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莫名其妙的来电有时候真的太多了。
不过别人是别人,表姐当然是不一样的存在了。
“姐,什么事呀?”
“我大学闺蜜来雾都玩,你过来当司机。”
“哦,在哪里?”
“我家,你快点飞过来。”
“好的。”
钱意挂了电话,看了林森一眼想了想,觉得以许佳人的脾气,他今天晚上会很晚才能够回家,这种晚饭肯定是要陪着那个一起吃的。
“木头,我晚上有事,你把这锅鸡汤拿出去摆摊卖掉吧。”
林森拍着胸膛,发出了暮鼓晨钟一样的响声:“好兄弟放心就行了,你去吧,我一定会给你全部卖光的。”
“你一个人去摆摊,价钱就不要定太贵了,一百块钱一碗就行了,我们做的是口碑,注重的是长远利益,再说了赚那么多钱也没什么意思。”
钱意丢下这么一句话走了,就留下了目瞪口呆的林森傻呆呆的站在原地。